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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30008
- 處分日期
- 2025/03/06
- 違規日期
- 2025/01/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6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經查本局調閱所設置CCTV錄影紀錄貴廠於114年1月24日16時27分時有排放黑煙情形,本局於114年1月24日17時1分派員至興楠路151巷76弄巡查發現持續有黑煙情形,後進貴廠稽查,貴廠表示稍早固定污染源-聚丙烯(PP)塑膠製造程序(M04)之污染源乾燥器(E412、E413)內部疑似有洩漏揮發性有機物,故緊急將其導入廢氣燃燒塔(A302)燃燒處理,並由排放管道(P302)排出,惟因燃燒不完全致排放黑煙,且經貴廠中控室調閱之影片亦確認貴廠於114年1月24日16時36分,確實有排放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情形,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經建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經建路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4/01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