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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發

文號
30-103-090007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4/09/11
違規日期
2014/07/0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線東路2段690之2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南安里彰鹿路202-26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