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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威運輸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1-114-04000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4/01
違規日期
2025/03/1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4年3月12日在本市新市區國道一號新市北上地磅站旁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0年5月出廠(第3期車)的K*A-9716號營業貨櫃曳引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2.1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一、二規定處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和清街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國道一號新市北上地磅站旁
統一編號
8596483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