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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壢二廠

文號
40-106-100008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10/06
違規日期
2017/07/2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之貯存設施,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復興里自強二路一號、自強一路八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自強二路一號
統一編號
1674184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