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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60020
- 處分日期
- 2018/06/14
- 違規日期
- 2015/12/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4年11月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5501694) 104年02月至104年08月份網路申報資料,本局於104年12月22日至現場稽查,經查發現環境檢驗測定服務作業程序(製程代碼:710001)產出之汞及其化合物(總汞) (廢棄物代碼:C-0101) 104年3月至8月期間申報產出量分別為0.02、0.025、0.015、0.02、0.02及0.01公噸/月,均超出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最大月產生量(0.001公噸/月)之10%,未辦理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泰和里中和街五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泰和里中和街五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