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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季欣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13-04002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4/24
違規日期
2024/02/2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廣福路1043之1號從事食品什貨批發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29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清洗餐具產生之作業廢水經油水分離設備處理後排放,惟部份清洗廢水未經油水分離設備處理排出,且油水分離設備處理效果不佳造成部份作業廢水溢流,致含油脂及食物殘渣之作業廢水流至前方溝渠淤積,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文化里中華路三三號六樓之四
違規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廣福路1043之1號
統一編號
9069138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