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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畜牧場

文號
30-101-05002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2/05/09
違規日期
2012/03/13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8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5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規定,本府從一重依同法第46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附表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佳里區子龍里子龍路三六六巷五一弄五二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佳里區子龍段1014、1015、1016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