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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3-120001
- 處分日期
- 2024/12/02
- 違規日期
- 2024/09/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9月6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後坑段593地號等13筆土地稽查,該址係貴公司起造之新建倉儲設備等工程,現場查獲違反「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情形如下:1.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10點。2.第9條(裸露區域):依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上述缺失共計1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中成里溫州一路二九八號二四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後坑段59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