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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50123
- 處分日期
- 2023/05/25
- 違規日期
- 2022/09/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80號),案經本局於111年5月3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梅獅路一段269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址堆置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惟貴公司未經核准將所清除之前揭廢棄物暫存於該址(許可證內容未核定貯存場或轉運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規定限期貴公司111年6月2日前完成改善;本局續於111年9月2日至該址複查,現場仍堆置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貴公司未經核准將所清除之前揭廢棄物暫存於該址(許可證內容未核定貯存場或轉運站),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事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平安里惠州街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梅獅路一段26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