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0-100008
- 處分日期
- 2021/10/05
- 違規日期
- 2021/09/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局於110年3月15日執行環檢警結盟聯合稽查,發現現場未取得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收受廢塑膠片進行材質及顏色分選等再利用作業,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10年5月18日、8月10日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並分別限期於110年6月30日、8月30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惟經本局分別於110年7月1日、9月2日前往貴公司複查,貴公司仍持續以廢塑膠片進行材質及顏色分選等再利用作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化區知義里新和庄一○之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化區中山路三巷八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