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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德興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0-07001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1/07/29
違規日期
2011/07/1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於100年8月31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為將位於本縣芳苑鄉漢寶園段0001-0039地號農地上回填之人工粒料,自行清除、處理或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並於期限屆滿前向本局提出合法清除處理機構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建平村二溪路草二段一一三三巷一一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漢寶園段0001-0039地號
統一編號
2759814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