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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30013
- 處分日期
- 2023/03/13
- 違規日期
- 2022/09/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9月27日派員至大窟溪支流稽查,於水體表面見有油污漂浮並嗅得明顯油耗味,再至該支流上游之貴廠稽查。查貴廠係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會同貴廠人員至廠內查視,見得火災後情形,案經貴廠人員表示當日凌晨2點發生火災並於凌晨4點撲滅,火勢使至切削油貝克桶破損,其消防廢水夾帶切削油(因當下搶救火勢,故無法計算疏漏量),未妥善收集,導致該切削油經廠內溝渠續流至廠外溝渠,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大堀支流)。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崙坪里忠愛路二段一九八之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崙坪里忠愛路二段198之10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