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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頭城工務段

文號
41-107-060026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6/28
違規日期
2018/04/3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宜蘭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4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3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段所轄管台9線(蘭陽大橋)沿線有散布垃圾之情事,核已違反宜蘭縣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3條第3款規定,擬依同條例第5條第2項裁處罰鍰新台幣2,400元整。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及宜蘭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一段一二八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蘭陽大橋
統一編號
420029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