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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宏貨櫃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06000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6/19
違規日期
2017/03/0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8日至貴公司督查時,發現貴公司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於調勻池加入硫酸亞鐵,加藥配製方式為1包(25公斤)加入500公升水中,經換算濃度未達許可規定之20%濃度,違反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法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光華路一二之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光華路一二之一號
統一編號
2859415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