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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5/02
- 違規日期
- 2024/03/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社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併再利用檢核,案經本局於113年3月21日派員至本市觀音區工業8路225號稽查,查貴社向台灣亨斯邁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收受之廢鐵桶皆交由煉鋼廠當做原物料使用,惟台灣亨斯邁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填報廢棄物洗淨處理程序,其產生之廢鐵屬於有害事業廢棄物(代碼:C-0301),貴社未與台灣亨斯邁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廢棄物(C-0301)清除合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雲林里復明二街四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工業8路22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