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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100003
- 處分日期
- 2020/10/05
- 違規日期
- 2020/06/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桃園市楊梅區仁美段747號等2筆地號土地從事新建倉庫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6月23日派員稽查,查核應採行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結果,詳細說明如下:(一)配合定期灑水方式,但灑水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計缺失4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 ,計缺失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二○巷五號地下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梅獅路299巷附近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