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生環保服務有限公司雲林分公司
- 文號
 - 40-107-050018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18/05/24
 - 違規日期
 - 2017/01/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再利用機構(批發零售業)申報進行勾稽,勾稽區間為106年1月至106年12月,經查貴公司106年1月至12月申報其廢棄物第一段聯單與第二段聯單數量不符(再利用回收量與處理量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東仁里福德街二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東仁里福德街22-1號
 - 統一編號
 - 5400664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