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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20003
- 處分日期
- 2021/02/13
- 違規日期
- 2020/09/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放流水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濃度21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倍數:1.15倍;酸化槽(T01-02)氫離子濃度指數(6.0)超過許可登載範圍(2-4)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貴公司於109年12月15日未具文號函中敘明水質不符及操作參數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記內容不相符原因探討及改善方式,且隨函檢附前開稽查日(109年9月26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109年11月16日)及恢復原許可登載內容操作(109年12月14日)等證明,爰本次不另訂改善期限內容。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分別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溝墘里溝墘巷八七之五○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溝墘里溝墘巷87-5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