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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期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20-109-06002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6/29
違規日期
2020/05/3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9年5月31日11時25分派員至本市鳳山區鳳頂路612號稽查時,於施工區周界外(判定位置:鳳頂路上,施工區西側)發現有明顯塵土飛揚情事,嗣進入施工區內查察,發現係貴公司於空地內正使用破碎機具及怪手進行整地工程,惟未設置適當防制措施,致產生塵土飛揚,造成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彌陀區中正路五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鳳頂路612號
統一編號
8038124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