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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12-110040
- 處分日期
- 2023/11/09
- 違規日期
- 2023/10/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2年10月20日在本市永康區永科一路與王行路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商號所有96年6月出廠(第4期車)的71*5-ZP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9.9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排放標準為1.0m-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3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永明里國民路二三一巷三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永科一路與王行路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