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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10022
- 處分日期
- 2019/11/14
- 違規日期
- 2019/08/3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8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新營廠稽查,於廠外見貴公司新營廠M01電弧爐製造程序之廠房鐵皮屋簷有逸散情形,雖有設置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惟粒狀污染物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致使粒狀污染物明顯散布於空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12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新中路三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新中路3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