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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新畜牧場
- 文號
- 40-113-020040
- 處分日期
- 2024/02/26
- 違規日期
- 2024/01/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4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緣係本市蘆竹區大新三號橋旁埔心溪屢遭棄置死亡豬隻,經調閱相關監視畫面,查曾○銘坦承於112年12月起至113年1月6日間至少於蘆竹區大新三號橋棄置3~4次死亡豬隻,並表示死亡豬隻來源為正新畜牧場。嗣本局113年1月18日至本案死亡豬隻來源(正新畜牧場)後續追蹤,臺端(即正新畜牧場)領有畜牧場登記證、廢(污)水管理計畫(管制編號:H51B5543),查臺端(即正新畜牧場)雖與金海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化製原料委託化製合約書,惟於112年12月份起多次逕將死亡豬隻(動物屍體D-0103)交由曾○銘棄置於蘆竹區大新三號橋下方埔心溪,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陸光路一四巷九七弄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陸光路14巷96弄29衖12-8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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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