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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新畜牧場

文號
40-113-02004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2/26
違規日期
2024/01/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44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緣係本市蘆竹區大新三號橋旁埔心溪屢遭棄置死亡豬隻,經調閱相關監視畫面,查曾○銘坦承於112年12月起至113年1月6日間至少於蘆竹區大新三號橋棄置3~4次死亡豬隻,並表示死亡豬隻來源為正新畜牧場。嗣本局113年1月18日至本案死亡豬隻來源(正新畜牧場)後續追蹤,臺端(即正新畜牧場)領有畜牧場登記證、廢(污)水管理計畫(管制編號:H51B5543),查臺端(即正新畜牧場)雖與金海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化製原料委託化製合約書,惟於112年12月份起多次逕將死亡豬隻(動物屍體D-0103)交由曾○銘棄置於蘆竹區大新三號橋下方埔心溪,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4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陸光路一四巷九七弄三三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陸光路14巷96弄29衖12-8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