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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全發電鍍有限公司

文號
30-102-120012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3/12/17
違規日期
2013/12/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
罰鍰金額
NT$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文到日立即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從事電鍍作業,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2年12月16日派員執行調查暨督察查獲 貴公司電鍍作業廢水經由埋設暗管,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排放口,逕行繞流排放於地面水體(東西三圳),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規定,且為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所稱之情節重大,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命令停工。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古夷里泰和路三段二六四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古夷里泰和路三段264號
統一編號
1648779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