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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岱紙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廠

文號
30-099-110020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0/11/26
違規日期
2010/10/2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1月19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4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上崙里中正路一段六二二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上崙村中正路一段六二二號
統一編號
7371423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