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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翔銘有限公司

文號
40-106-08001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8/16
違規日期
2017/04/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未申請取得再利用者檢核身份,即逕行從事將事業所產生之廚餘回收再製為肥料,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辨法第3條附表編號27規定之廚餘再利用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蘆竹村南工路四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南山路一段432之6號
統一編號
5383121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