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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3-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5/14
- 違規日期
- 2024/03/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3月20日派員至「臺中市西屯區國安段1期社會住宅統包工程(新建)(管制編號:B110B61027-1)」進行營建工程空氣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稽查,查獲缺失如下: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10點(第7條)。2.車行路徑:級配料舖設面積及厚度不足,記缺失4點(第8條)。上開缺失共計14點。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條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4月30日。(已於113年5月1日認定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13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裁處。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及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五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國安段585-1地號等1筆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