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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賢勝養豬場

文號
40-107-03002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3/27
違規日期
2018/03/2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事業未檢具再利用檢核表向桃園市政府申請再利用管制編號,且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八、(三)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一四鄰一一之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14鄰11之5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