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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40016
- 處分日期
- 2023/04/18
- 違規日期
- 2022/09/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9,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9月7日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管制編號:H51A0942)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於106年9月8日核准前在案,廢清書所登載醫療院所病床使用狀況,病床數合計為55床,且廢清書登載手術(開刀、生產)醫療作業程序(860003)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廢尖銳器具(廢棄物代碼:C-0504)〕、感染性廢棄物(病理、血液、受污染動物屍體、殘肢及墊料類)(廢棄物代碼:C-0513)、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C-0599)〕,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應設置至少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1人,再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紀錄,貴事業遲至111年10月25日完成設置乙級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並經審核通過,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二段一二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二段一二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