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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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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10012
- 處分日期
- 2021/01/11
- 違規日期
- 2020/11/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彰濱廠址設本縣鹿港鎮工業東四路17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 ,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以網路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領有彰化縣政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N08A7581)(下稱廢清書),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108年3月至109年2月申報區間,發現其108年12月廢棄物-無機性污泥(D-0902)月產生量4.47公噸,超過廢清書核准最大量(1.25公噸)10%以上,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次裁處按次罰鍰,請重新檢視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實際營運狀況。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海埔里工業東四路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工業東四路一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