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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50012
- 處分日期
- 2025/05/08
- 違規日期
- 2024/12/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2月20日至貴公司廠區地址保安里開發一路6號及8號執行稽查,發現貴公司與經本局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不相符之違規事實,包含:一、 混合攪拌製程機具及廢鐵桶(或廢塑膠桶)設置於保安里開發一路8號,惟未登載於廢清書中。二、 貴公司廢清書規劃廢棄物貯存區,存放清洗器具設備之含甲苯、混合二甲苯之廢溶劑,經貴公司人員表示廢溶劑會使用至濃稠,後晾乾結成固體後再以廢塑膠混合物清理,惟該廢溶劑、未清洗化學溶劑(含原料或產品)之廢鐵桶及廢塑膠桶等3項廢棄物項目未登載於廢清書中。三、 未依本局核准廢清書之每月清運2次之頻率清運貴公司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四、 廢塑膠混合物(D-0299)與未清洗化學溶劑(原料或產品)之廢鐵桶(或廢塑膠桶)皆貯存至開發一路6號工廠二樓,與廢清書規劃廠區配置圖存放該廢棄物位置不相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一路六號及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一路6號及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