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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10007
- 處分日期
- 2022/01/14
- 違規日期
- 2022/01/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64號),惟查貴事業於110年6月18日至優美彩藝包裝股份有限公司清運廢棄物至貴事業廠內轉運站暫存,截至110年6月30日再由堃泓企業社載運廢棄物至高雄市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焚化廠),未於廢棄物清運出事業廠後2日內載運廢棄物至處理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南崁路二段一四二巷五三號及五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南崁路二段一四二巷五三號及五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