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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90029
- 處分日期
- 2017/09/08
- 違規日期
- 2017/03/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3月6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人員,至高雄港53號碼頭,勘驗貴公司進口貨物「COPPER SLAG」乙批(報單號碼:BD/06/323/M0350),經查驗結果該批貨物為廢鐵渣(外觀為灰黑色細顆粒狀且具磁性),貴公司非屬水泥製造業,現場判定為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於輸入階段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入該批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善志街八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高雄港53號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