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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

文號
23-103-12001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12/19
違規日期
2014/09/1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10條規定實施,缺失計點8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計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第2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於103年9月29日完成改善,並由現場人員簽名在案,本局人員又於103年10月18日稽查發現未依規定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2條規定,缺失計點8點,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七○○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大學路700號
統一編號
1988094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