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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遠工程行

文號
32-106-030001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7/03/17
違規日期
2016/01/01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1款,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一、本案原係本府於104年間核定台端之「太保市茄苳腳段春珠小段1583地號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之土壤污染控制計畫書」,依土污法第38條第2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按次處罰:一、……三、控制計畫或整治計畫實施者未依第13條、第22第1項、第3項或第24條第5項主管機關核定之控制計畫或整治計畫內容實施。」二、台端應依所核定之計畫書執行污染改善措施,惟本縣環境保護局105年1月至9月進行污染場址巡查作業,發現現場未依核定計畫書執行任何污染改善工程措施,已違反上述法規規定;本府函請台端提出陳述意見,查迄今仍未提出相關意見,視為放棄陳述意見機會,本案爰以違反土污法第38條第2項規定裁處新台幣20萬元整,並限期於106年4月30日前完成補正(依核定計畫內容執行污染改善作為);屆期未補正者,按次處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1款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嘉義縣朴子市佳禾里苦瓜寮八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太保市茄苳腳段春珠小段1583地號
統一編號
10788597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