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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00002
- 處分日期
- 2019/10/08
- 違規日期
- 2019/08/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案為環保署交付案件,永鴻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於108年7月1日到108年8月8日疑似清運機具「應設置而未裝GPS」案現場稽查,本局人員於10:45到達現場出示證件,表明來意。2.依環保署108年8月15日環署廢字第1080059963號函,查該公司清運機具528-UC@91-TV於108年7月3日清運廢棄物代碼D-0799廢木材混合物(聯單號碼M33A579710800010),惟清運廢木材混合物為環保署公告「應裝置GPS之清運機具及規定」附表-之列管廢棄物,前述清運機具未依規裝置GPS並經本局審核通過,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規定公告事項(二)、(三)規定,現場予以告發,以上內容經代表人○○確認無誤。3.以下空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自立一路一巷二弄十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東閔路610巷5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