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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興畜牧場

文號
30-106-05001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5/17
違規日期
2017/04/07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牧場從事畜牧業(一),經本局於106年04月07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2100 mg/L(標準限值為150 mg/L)、生化需氧量1090 mg/L(標準限值為80 mg/L)與化學需氧量7750 mg/L(標準限值為600 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5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潮寮路六一之一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赤崁段潮州寮小段5836-5843及5837-1.5853-1.5854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