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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3-010013
- 處分日期
- 2024/01/03
- 違規日期
- 2024/01/01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月1日13時31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北區○○街○○巷○號營建工地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造「○○○住宅○○工程」(建造執照:○○○中都○字第○○○○○號),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使用動力機械(打石)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旱溪東路三段九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區瑞祥街90巷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