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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4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4/25
- 違規日期
- 2022/02/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非屬清除許可機構,僅為合法運輸業,可載運部分已公告再利用之廢棄物,惟仍應依各部會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執行清除及申報業務,經查貴公司於111年1月至2月間3部車輛(車號:41-QS、HF-363、HF-365)之多筆申報聯單,清運地點為金瑲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經查即時追蹤系統GPS軌跡皆未抵達該公司,經多次電話告知並於111年2月15日函(環設字第1110005110號)示限期改善及要求說明,至今仍未提出改善及說明,該3部車輛裝置時追蹤系統GPS之軌跡與申報聯單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香南路二三六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香南路236號2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