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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國社區管理委員會

文號
30-103-01002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01/21
違規日期
2013/12/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大仁南路一七二之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後紅里大仁南路172-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