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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20019
- 處分日期
- 2024/12/03
- 違規日期
- 2024/05/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部於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從事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36),經本局人員113年5月2日至貴事業部前開製程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5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逾上開規定(元件編號:A13-O01、背景值2.3 ppm、檢測值23,832 ppm;元件編號:B08-O12、背景值1.5 ppm、檢測值6,047 ppm;元件編號:B09-N14、背景值1.4 ppm、檢測值6,621 ppm;元件編號:B10-V03、背景值1.1 ppm、檢測值17,466 ppm;元件編號:B12-O02、背景值1.2 ppm、檢測值7,665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