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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昇科技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050005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5/09
違規日期
2017/03/1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貴公司在本市北門區從事污泥再利用產品之保溫材料加工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1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堆置逸散性粉粒狀物質,未依規定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逕行設置、操作土石方堆置程序。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堆置作業程序停工及取得操作許可證才可操作。限改日期:106年06月14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臺南市北門區玉港里灰磘港一二九之四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北門區玉港里13鄰灰磘港129之4號
統一編號
5408621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