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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才畜牧場

文號
30-107-010087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01/26
違規日期
2017/09/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飼養豬隻數超過200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即排放未經妥善處理之養豬事業廢水至地面承受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688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50mg/L)3.5倍,生化需氧量濃度為328mg/L,超過放流水標準(80mg/L)3.1倍,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31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600mg/L)1.2倍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於文到之日起停止進養豬隻,並於15日內完成出清、停養。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罰鍰並命停工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大城鄉東港村中央路七六巷五三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大城鄉東港村中央路76巷53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