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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30003
- 處分日期
- 2025/03/05
- 違規日期
- 2024/12/1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石岡區和盛里豐勢路一巷60號從事水泥業,經本局於113年12月10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查獲貴公司混凝土洩漏斗清洗區製程廢水沿廠區周邊匯入廠區內地下溝渠,再經該地下溝渠排放至廠區側溝直至承受水體,經於該溝渠排放口採取廢水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檢測值11.0(限值:6-9)、懸浮固體檢測值238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本案以地下溝渠(渠道)使廢(污)水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至地面水體,依水污染防治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規定,已構成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及第7條第1項規定,從重依同法第46條1項規定裁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石岡區和盛里豐勢路一巷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石岡區和盛里豐勢路一巷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4/01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