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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60010
- 處分日期
- 2022/06/17
- 違規日期
- 2022/04/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KEN-****)載運廢棄物(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處理廠受託處理垃圾或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機具進廠確認單),以供檢查,惟證明文件內容(填表日期等處)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中華路二段三○八巷六弄二三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新五路3段與新城五路口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