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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20006
- 處分日期
- 2025/02/17
- 違規日期
- 2024/08/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會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2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所屬廣興廠(宜蘭縣冬山鄉廣興路680巷190號)稽查,發現所核准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M01鍋爐蒸氣產生程序),燃氣鍋爐(編號:E001、E002)自來水及液化石油氣均超過最大使用量,與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由系統預帶,未依許可或登記事項操(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廣興村廣興路六八○巷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廣興路680巷19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18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