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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6-090005
- 處分日期
- 2017/09/25
- 違規日期
- 2017/09/08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南竹路四段184之1號)於該址三樓實驗室運作(貯存)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苯」99.7%W/W計0.874公斤、「氯苯」99.5%W/W計0.55公斤及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第三丁基醚」99%W/W計2.9616公斤、「乙腈」99.9%W/W計2.76087公斤、「二氯甲烷」99.9%W/W計5.32公斤;另復貴公司表示現場查獲運作之5種毒性化學物質,係由本府同意核發之運作場所(管制編號:H42B8093,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文化里復興路180號7樓G室)轉讓至該址使用及貯存;惟貴公司將上開毒性化學物質轉讓予未取得核可文件者,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3條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文化里復興路一八○號七樓G室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