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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文號
23-108-02000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2/23
違規日期
2018/11/0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1月9日至「臺中市霧峰區錦州路395巷排水改善工程」工地稽查,工區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9、10條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合計缺失26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3月7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8年03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第9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大同路二○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錦州路395巷
統一編號
5730400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