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4-108-06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6/19
- 違規日期
- 2019/05/02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3條第3項,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3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6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保局於108年5月2日派員查獲貴公司所屬竹南廠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環氧乙烷』原經環保局(苗栗縣政府)103年7月7日核定備查之「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偵測及警報設備設置及操作計畫」內個人防護設備未達環保署107年3月7日公告修正數量(發布後1年實施),亦未依規定於期限內重新提送修正計畫至環保局(苗栗縣政府)備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3條第3項、第3條第5項、第6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永貞路一段一八一巷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