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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2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2/15
- 違規日期
- 2023/11/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2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1月28日會同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與群和環安有限公司至貴公司執行蒸氣鍋爐產生程序(M05)之排放管道(P501)採樣,稽查過程貴公司人員配合度良好。經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檢測值69 mg/Nm3,標準值30 mg/Nm3)、氮氧化物濃度(檢測值526 ppm,標準值100 ppm)超過排放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嘉義市東區後湖里保義路二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市後湖里保義路二八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