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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60013
- 處分日期
- 2019/06/08
- 違規日期
- 2018/09/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刑警大隊會同本局於107年9月5日至貴公司位於本縣竹北市嘉興路普善巷102號貯存區會勘時,發現現場移置之污泥貯存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東園路六一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嘉興路普善巷10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